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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全省信访系统创新建立“11251”体系

来源: 2024年05月17日

  “从该推演案例来看,李某某反映的信访事项属于市级部门职责范围,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信访事项不属于本机关、单位或者本系统职权范围的,可提出异议,经转送、交办的信访部门或者上级机关、单位核实同意后,交还相关材料。因此,该信访事项最初转交办时确定的问题性质和管辖层级是准确的,核实后应不同意退回,应由市级部门继续办理。这里存在管辖界定不清,退办件把关不严、受理办理过程告知缺失等问题。”


  近日,贵州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法院、检察院、公安、人社、住建等省直部门和省信访局业务骨干,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流程案例推演。推演现场,各部门信访干部针对具体信访事项展开激烈讨论,并通过讨论拟定解决方案。


  推演从各单位近期收到的信访事项中选出九件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按照“受理→调解→行政三级办理→法院两审终审→检察院法律监督→人大监督”路线图和分领域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导引图一步步模拟完成具体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


  “路线图和导引图是开展信访工作的科学方法,是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确定的,此次案例推演不仅能检验我省信访部门和职能部门落实办理法治化情况,而且能以此发现并改进实际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力推进信访事项依法办。”贵州省信访局复查复核处处长、贵州省信访工作法治化专班综合协调组组长李继鹏说。


  组织案例推演是贵州扎实推进办理法治化的创新举措之一,今年以来,贵州省信访系统探索建立“11251”信访工作法治化体系架构,以指导落实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11251”指的是坚持以《信访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以信访维稳工作联动机制为主要抓手,以信访工作专业化、信访信息化建设为重要支撑,以扎实推进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为重点任务,努力实现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11251”体系架构不仅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部署要求,而且结合我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实际经验,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形成具有贵州特点的信访工作法治化模式。


  例如,在扎实推进受理法治化方面,“11251”体系架构提出围绕“三分清三审查”推进工作,其中“三分清”指受理部门收到信访事项后,需分清意见建议类、检举控告类、申诉求决类,分清信访事项是否进入相关程序、处在哪一环节,分清由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哪个层级负责。


  “三分清”是中央提出的普遍适用于各级信访事项受理部门的工作规范,而“三审查”则是我省结合遵义市务川自治县、铜仁市等地信访部门在实际信访工作中总结出的经验做法提炼而来。


  “三审查”,即信访事项转交责任主体单位前由专门人员进行前置审查、转交后对责任主体单位是否依法分类处理进行跟进审查、信访事项处理结果告知信访人前进行实体性办理情况前置审查,提前介入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全流程,以前置审查为受理信访事项加上“责任锁”,确保做到精准分流、精准转办、跟踪督办到位。


  “11251”体系架构实行以来,我省信访工作法治化取得了“三降一升”的明显成效:国家级登记我省信访总量下降16.37%,群众进京走访下降28.11%,省级及以下登记信访总量下降48.42%;运用调解和导入其他特定、法定程序办理省级及以下登记受理信访事项比例提升。


  下一步,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过程中,全省信访系统将充分运用信访联席会议机制和组建专班实体运行,着力抓统筹推进、学习提升、机制建设、分析研判、调研督导、业务培训和信息赋能,紧紧围绕“五化”“四到位”,以信访工作“质”的提升有力推动信访问题“量”的消解。

余瑞琦
编辑 周止戈
信访;法治化; 11251;办理;受理;机制;研判;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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