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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探索轻罪治理多元化路径

来源: 2024年05月17日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今年全省两会期间,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注重落实少捕慎诉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17741人,同比上升47.6%,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诉18174人,同比上升26.6%。这意味着,轻罪案件大幅上升,成为犯罪治理的主要对象。贵州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刑事司法政策,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引导办案人员强化逮捕、起诉和羁押必要性的实质性审查,增强轻罪治理意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势,精准适用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制度,切实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夯实轻罪治理基础。


  今年初开始,全省基层检察院牵头陆续成立“一站式”轻罪治理中心,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以“轻案快办”推动工作提档升级,进一步协同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多部门能动履职探索轻罪治理多元化路径,以更高效、便捷的方式书写“司法为民”这篇大文章。


  凝聚共识汇聚合力 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真心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给了我们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2024年4月12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分局对56名涉嫌轻罪的被不起诉人开展教育训诫、法治宣传、公开集中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以“检治+N”检察官办案团队为主导的“轻罪综合治理中心”,对刑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提升了轻微刑事案件质效,切实推动“轻刑快办”,不断提高轻微刑事案件办案效率,持续深化检察机关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在高质效办理每一起轻罪案件的同时,充分开展轻罪诉源治理和社会治理工作。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轻罪案件刑期较短的特点进行繁简分流,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指定专人对受理的轻罪刑事案件实行快速办理、集中起诉,有效缩短办案时间。


  该院在办理危险驾驶案件时,检察官围绕“醉酒”血液酒精含量和法定加重量刑情节的案件证据进行审查,在确保案件办理质量的基础上,简化审查报告制作内容,重点阐明认定犯罪事实的理由和处理意见,节约了办案时间,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


  高质效办案的背后,是贵州省检察机关在轻罪案件办理中的积极探索与实践。为进一步推动轻罪治理体系、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贵州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发生的深刻变化,聚焦理念更新、政策落实、机制创新,在依法能动履职中促进治罪与治理有机结合,以轻罪治理为着力点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扎实推进轻罪治理 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清镇人曹某某因土地权属问题与他人发生口角,曹某某使用割草机将他人的左小腿割伤,伤者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经过调解,曹某某赔偿伤者9万元并取得谅解。经审查并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意见后,清镇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曹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类似曹某某伤人这种事实清楚的案件,需公安侦查,再送检察院审查,然后起诉到法院,经过系列流程下来,至少成跨年度案件,浪费了司法机关的大量资源。但是自清镇市成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中心”后,依托“快办、快诉、快判”,清镇公检法三家紧密联系,促进案件快速办理,案情清楚的轻微刑事案件,从侦查、起诉到判决,最快一个星期即可完成。一般判处三年以下的轻微刑事案件,两个月内即可有结果。


  “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不但让双方解开了‘心结’,也促进了社会和谐。”轻案快办中心检察官说道。


  “感谢你们的调解,我们之间的矛盾才得以解决,要不然险些酿成大祸。”近日,在黔东南州雷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调解下,犯罪嫌疑人毛某甲、毛某乙与被害人毛某丁握手言和。快速高效化解邻里纠纷,是雷山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作用参与轻罪治理的一个方面。


  犯罪嫌疑人毛某甲、毛某乙与被害人毛某丁因邻里纠纷产生积怨长达十余年。2023年2月,毛某甲、毛某乙对毛某丁在其宅基地旁建设的路面和防护栏实施砸毁。该案移送雷山县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检察官运用轻微刑事案件引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帮助当事人就调解方案、赔偿金额、履行方式等反复协商达成和解。


  这些案例是现代社会典型的轻罪类型,扎实推进轻罪治理的同时,也提升了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这种轻罪若是简单“一诉了之”,当事人之间和谐的社会关系就毁了,这并不利于社会综合治理。轻罪不意味着“轻”治,在繁简分流,“治罪”与“治理”并重之下,小案也能办出大效果。


  不起诉+公益服务 轻罪治理成效初显


  2024年初,陈某在自家地里干农活时焚烧秸秆,不慎引发了山林火灾,造成大片森林被烧毁,被毁林地面积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随后,安顺市西秀区轻罪治理中心办理了这起失火罪案件。


  这起案件中,西秀区轻罪治理中心将社会公益服务与“相对不起诉”结合。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定处罚或者免予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具体来说就是给犯罪嫌疑人留一段时间进行公益履职,作为是否起诉的参考。


  该案中,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检察院让陈某做护林员、在失火高发区站岗值守、记录打卡等,目的就是让他的履职时间所创造的价值和他造成的生态损害,能在性质上相对匹配。期间,林业部门和检察机关都会进行监督。


  西秀区轻罪治理中心办案人员表示,在办理轻罪案件过程中,会考量犯罪的性质、情节、手段、危害后果,以及犯罪后如何弥补、是否悔罪等方面,能够依法从宽的,还是应当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错了,我自愿申请参加交通安全服务,用实际行动表明我的认罪悔罪态度!”今年3月,毕节市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危险驾驶案,犯罪嫌疑人罗某在接受讯问时主动申请参加交通安全服务,并提交申请书。罗某参加交通安全服务后,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基于其犯罪情节轻微,无法定从重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向大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制发《检察意见书》,相关单位收到文书后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效果良好。


  为充分审查涉案行为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大方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司法实践,在矫治犯罪的同时预防犯罪的发生,不断提升轻罪治理水平,探索“不起诉+公益服务”工作机制,联合《社会公益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推动被不起诉人参加志愿服务、社区服务、环保服务等社会公益服务,并结合案件情节、性质、社会矛盾化解等情况,依法对涉案人员作出不起诉处理。


  万里征程风正劲,千钧重任再扬帆。轻罪治理已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贵州省检察机关也将进一步扎实推进轻罪治理,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充分彰显法律监督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李雅
编辑 周止戈
治理;人民检察院;案件;起诉;检察机关;办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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