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生活网 > 时政要闻>今日要闻 > 正文

贵州检察:“四聚焦”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积极服务乡村振兴

来源: 贵州法治报 2023年07月21日

  7月17日,记者从省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贵州省检察机关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历史方位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履职要求,忠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妥善办理涉农业、农村、农民支持起诉案件,以“四聚焦”主动回应弱势群体司法需求,积极服务乡村振兴。


  聚焦民法典基本原则,为乡村困难群体实现平等保护。平等原则是民法典基本原则之一,对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进行平等保护,就应保障所有诉讼主体有条件平等行使诉权。一些弱势群体如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在特定法律关系中可能存在诉权行使障碍,检察机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支持起诉,帮助其克服诉权障碍,实现实质意义上的诉权平等,这是实质正义的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民法典》的必然要求。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690件,其中支持农民工维权1944件。除了农民工,被支持的主体还包含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综合运用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举行公开听证、引导自行和解等多种措施帮助他们依法维权,有力保障了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微信图片_20230719105005.jpg


  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乡村和谐稳定“保驾护航”。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积极参与党委、政府涉众维稳事件处理,防范和化解重大社会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促成和解、检察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将矛盾化解、风险防控融入支持起诉案件办理全过程。


  聚焦常见纠纷的根源问题,为乡村治理提供“制度供给”。全省检察机关对履职办案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机制性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问题准、质量高、建议实”的检察建议。督促、支持、配合被建议主体落实建议整改内容,促进涉农业、农村、农民纠纷源头化解。同时密切跟进乡村振兴中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进行引导和扶助,并采取定期回访、实地考察等方式,检验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有效提高乡村社会管理、治理水平。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托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对发现的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60余件。


  聚焦“1+N”专项引领,为因地制宜履职优化“引擎驱动”。今年,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部署了民事支持起诉专项工作,各地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特点,开展了“助推乡村振兴,服务保障三农”“安心干+暖阳”“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助力非遗传承、农民工群体维权、妇女权益保护等各具特色的小专项行动,建立了“栀子花”“安心干”“西检暖阳惠民生”等支持起诉工作室,为弱势群体维权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帮助。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已办理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345件,比去年上半年增长了2.8倍。其中涉及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746件,帮助农民工讨薪970万余元;请求给付抚养费、赡养费19件,帮助追索费用510万余元;残疾人合法权益遭受侵害7件,支持残障人士追索赔偿202万余元。办案过程中举行公开听证316件,提供法律咨询698件,协助申请法律援助135件,引导当事人自行和解176件。打造了一批典型案(事)例,总结了一批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机制。


  下一步,贵州省检察机关将加大能动履行支持起诉职能力度,帮助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贡献检察力量。


喻玉
编辑 常玥玥
起诉;检察机关;弱势群体;乡村;支持;诉权;聚焦;民事;履职;听证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