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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司法局:创新“六举措”加强法治保障

来源: 2024年05月23日

  自启动“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系列工作以来,黔东南州司法局根据中央、省和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新举措,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提供了有力法治服务保障。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设施。黔东南州司法局加大投入,建成并完善建成21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2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公共法律服务站和2196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实现州、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2023年以来,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889件,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2880件,提供法律咨询10990人次,办理涉及老年人、农民工、青少年、妇女、退役军人、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等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案件2135件,办理公证3112件,办理司法鉴定3210件,让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黔东南州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州、县、乡、村四级平台和12348热线平台、网络法律服务平台“三大平台”建设应用,多措并举加大热线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12348热线知晓率、使用率、满意率,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最直接、有温度的公共法律服务。同时,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培训、业务交流方式,努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素质和能力,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指导和管理,确保法律服务质量符合群众需求。


  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保障。黔东南州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财政预算,加强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抓好落实法治政府和法治黔东南建设,争取东部省份支黔“1+1”法律援助律师、健全和发挥州、县、乡、村人民调解组织作用,调动基层法治人才作用,融合“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协同推动公共法律援助、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普法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方式。结合民族地区实际,积极探索“民族特色”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民族文化传承相结合,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江县司法局把人民调解与普法工作相结合,将枯燥的法律知识编成群众喜闻乐见的侗歌侗戏进行传唱化解纠纷,让群众在传唱中调解,在调解中学法;台江县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延伸到“村BA”所在地,为“村BA”顺利举办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形成全民法治素养提升的良好氛围。在处理矛盾纠纷时,让村级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乡贤寨老、老党员、老干部等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和基层社会治理、普法宣传,有效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黔东南州司法局以群众法律需求为导向,调整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结构,利用基层法治人才、行业法律专业人才,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执法,积极开展“法律八进”(即: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场所、进网络)和“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等活动,利用“民歌普法”“执法普法”“调解普法”“民族传统节日普法”“村超”“村BA”等重大活动普法,“街面集中普法”“警示教育‘以案释法’”“新媒体矩阵网络普法”等方式创新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法律服务,努力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研究与创新。黔东南州充分发挥高校、法学会、法制研究所、律师协会等资源优势,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为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下一步,黔东南州司法局将继续健全完善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抓实抓好法治服务保障“桥头堡”高质量发展,为全州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王恬 邹光学
编辑 周止戈
公共法律;服务;黔东南州;普法;法治;司法局;人民群众;桥头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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