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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院着力打造“党建+司法救助”名片

来源: 贵州法治报 2023年07月19日

  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纳雍县人民法院共同到涉军家庭罗某家中送达司法救助决定书,发放司法救助金14万元,并同步开展三级法院党支部共建共促活动,邀请全省法院涉军维权领导小组办公室、毕节军分区、纳雍县武装部、董地乡政府及村委会代表参加。


  2016年,罗某丈夫张某军因道路交通事故致身体五级伤残。经张某军提起诉讼,纳雍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熊某琦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7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熊某琦无可供执行财产,赔偿款无法执行到位。2022年,张某军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因病死亡,其继承人申请继续执行,其中张某军之子张某渊系某部队军人。省高院涉军维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该案作为司法救助线索移送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


  收到司法救助线索后,三级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立即启动调查核实程序。经核实,申请救助人罗某年近六旬,其母亲已经80多岁,罗某还有两个残疾儿子,均系聋哑人,残疾等级为一级。该四人均以务农为生,无固定经济收入,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了解到罗某一家的困难情况后,三级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开启了联动救助绿色通道,并根据罗某一家的经济收入和家庭负担情况,决定对罗某家庭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14万元,以切实解决其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


  近年来,省高院不断强化党建引领,注重党建和司法救助融合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的司法救助工作理念,把司法救助“人民性”的灵魂贯穿始终,着力打造“党建+司法救助”亮丽名片。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将司法救助作为党员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进一步强化党员群众观念,指定党员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增进党群关系,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加大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力度。深挖内部潜能,提高“依职权”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和审判、执行部门的无缝对接,全面提升救助质效。加大对特殊人群的救助力度。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涉军群体、残疾人等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开启绿色通道,加大资金倾斜力度,确保弱有所扶。着力延伸司法救助功能。主动对接社会救助部门,建立完善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探索构建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协同救助大格局,努力为困难当事人提供全方位救助。


  通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凝聚推动司法救助高质量发展合力,着力解决制约司法救助工作的短板,进一步延伸司法救助人权保障功能,省高院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救助工作的新期盼新需要作为工作目标,用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关怀和温暖,努力在新时代司法救助工作答卷上谱写新篇章。


王国飞
编辑 常玥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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