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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我省政法机关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来源: 贵州法治报 2024年05月06日

  黔北高原,群山葱郁,赤水河奔腾蜿蜒;苗岭深处,芦笙悠扬,六冲河山歌欢唱……山如黛染、水似碧玉、万木争荣、鱼跃鸟飞,初夏时节穿行贵州大地,目之所及,无限生态光景。


  绿色,既是大自然的恩赐,更是贵州久久为功、潜心守护的发展基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赴贵州考察,对贵州寄予厚望,叮嘱贵州“必须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2022年,《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出台,从战略高度赋予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定位,确定了贵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新的历史坐标。


  近年来,贵州政法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聚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牢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为打造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贡献法治力量。


  狠抓案件办理保护生态环境


  不久前,黔西南州公安局侦破一起特大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系列案件。全案共破获刑事案件3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共39人,解救野生猕猴288只。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深入组织开展“昆仑”“春风”“平安长江”以及打击“洗洞”“洗坡”盗采金矿专项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2023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4039起,打掉犯罪团伙421个。


  数据显示,从2022年1月至今,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1300余件2300余人,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4600余件7800人;立案办理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990余件,起诉600余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820余件,发出检察建议2160余件,起诉25件。全省119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8.3%,主要河流23个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


  2023年,全省法院积极构筑生态文明司法高地,加强协调联动,建立乌江流域、珠江流域(西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审结环境资源案件4006件。


  共同守护河流湖泊水美鱼肥


  一大清早,黔西南州公安局生态环保专班民警驾驶警用快艇开始在万峰湖上巡逻。


  此刻,万峰湖上空,雾气氤氲。远处,岸边观景台、钓鱼台、布依农家在青翠的芭蕉林掩映下隐约可见。


  万峰湖,平均海拔800米,蓄水108亿立方米,水面达816平方公里,渔业资源丰富,是我国五大淡水人工湖泊之一,是珠三角经济区的重要水源,其水质事关沿岸50多万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珠江流域的高质量发展。


  然而,早些年,万峰湖由于过度养殖,水质急剧恶化。为了让万峰湖得以新生,还百姓一湖清水,黔西南州委、州政府开展以全面取缔网箱为重点的“清网行动”,黔西南州公安机关重拳出击整治万峰湖乱象。


  与此同时,贵州检察机关也将万峰湖治理作为重点工作。


  由于万峰湖地处贵州、云南、广西三省(区)结合部,贵州检察机关积极争取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支持。


  2019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基于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的事实直接进行公益诉讼立案,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及贵州、云南、广西三省(区)检察机关抽调办案骨干作为办案组成员。紧接着,成立黔桂滇三省(区)五县(市)万峰湖联合执法指挥部对湖区实行统一联合执法监管。


  如今的万峰湖,碧波荡漾,鱼跃鸟飞,实现了“退渔还湖、还湖于民、共享绿色发展红利”的治理初衷。


  今年3月15日,贵州、四川、云南三省六地检察机关在赤水河畔签订《关于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协作意见(试行)》,六地检察机关对流经属地的赤水河进行履职,为保卫赤水河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三省六地检察院将能动履职,持续加大对赤水河周边非法捕捞水产品、环境污染、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案件的办理力度,用心用情办理每一起案件。


  如今,“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赤水河”已成为赤水河流域沿线检察机关普遍共识。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2022年2月1日,黔东南州雷公山国家森林公园域内一棵树龄2600多年的金丝楠木古树主干被盗割了约1/4个立方。


  “绝不能当成一件单纯的刑事犯罪案件。”雷山县人民法院认为,如果古木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就算案件判得再漂亮,对当地百姓也无法交代。当务之急是如何尽快救治被害古木,避免其死亡。


  于是,雷山县人民法院发出了全国首份《古树救治令》。


  针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全省法院系统并不是“一判了之”。


  以“刑罚+罚金+没收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救治费用+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费+惩罚性赔偿金+评估鉴定修复费”七重处罚成为法院判决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贵州经验”。


  2023年10月18日,雷山县西江镇黄里村踩鼓场上,广东省一企业代表与黄里村林农代表分别在协议书上签字捺印盖章并互换文本,达成贵州省首例“司法碳汇跨省协作”企业认购协议。


  2023年1月,荔波县人民法院荔波世界自然遗产地环境保护法庭创立了全省法院首个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品牌——司法“蓝丝绒”系统工程,创立了环资审判“分类保护、分级保护、全生命周期保护”司法保护三原则,用司法的力量织密珠江源头生态保护体系。


  2023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为深入推动名木古树等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贵州省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古大珍稀树木警示基地在剑河县南哨村2600年树龄的“古楠木王”旁揭牌。


  一旁的毁损古木警示教育碑巍峨耸立,上书——


  “浩浩清水江,风流古今。巍巍雷公山,拔地穿云……特勒石于斯,禁毁损古木,冀世人善待生态。若有毁者,依法予惩处。切切特示!”

方勇
编辑 杨阳
贵州;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检察机关;环境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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