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纳雍县公安局维新派出所民警快速反应,成功救助一名跳河轻生女子,受到群众的高度称赞。
6月1日11时许,维新派出所民警接报警求助,称有人准备跳河自杀。接到报警后,维新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警情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马上进入河中开始对欲轻生女子唐某进行安抚及劝说。但唐某始终不愿透露其轻生原因,随即突然开始向河中间走去。见此情形,民警立即向河中冲去,合力将唐某带回岸上。
回到岸上后,唐某在民警的安抚和劝说下逐渐冷静下来。唐某告诉民警,当天是“六一”儿童节,早晨她忙着做生意,遂叫丈夫带孩子去学校参加“六一”儿童节活动,但丈夫听后却在床上躺着没有带孩子去学校,她一时想不开边便欲轻生。知晓其轻生原因后,民警对唐某和丈夫进行批评教育,确认唐某身体无恙后,便让家属将其带回家。
“幸好救援及时,否则后果真是不堪设想……”经过民警的安抚教育,唐某认识到了错误,其家属对民警的及时救援表示真挚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