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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释放“大”能量——石阡县法院龙塘法庭获评全省法院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先进集体

来源: 贵州法治报 2024年01月31日

  人民法庭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也是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石阡县人民法院龙塘人民法庭坚持诉源治理、坚持实质解纷、坚持能动履职,切实赋能基层社会治理。2023年,龙塘法庭获评全省法院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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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解现场


  靠前服务化解邻里纠纷


  “我同意将他家房屋墙角的杂物搬离。”


  “我也对排水通道进行疏通。”


  向龙塘法庭干警表态的两人游某与游某明系同族宗亲,两家相邻而居,游某认为游某明用石头堆砌的围墙影响排水,多次争吵仍不见效遂起诉要求其排除妨害。法庭工作人员收到诉状后,到争议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并邀请在该村村委会工作多年的老组长协助处理,经过工作人员和老组长“背靠背”释明情理法,两家人终于松口,游某同意将堆靠在游某明房屋墙角的杂物搬离,游某明也对排水通道进行疏通,该案以游某撤回诉状结束。


  龙塘法庭辖龙塘、龙井、大沙坝三个乡镇,距县城19公里,现有干警3人,辖区面积269平方公里,辖区人口约9万人。受理的案件中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占据很大比例,这类纠纷蕴含伦理道德,纠集亲情、血缘、姻缘、宗族等千丝万缕的关系,如果只是披袍拿槌,坐堂问案,单纯用法律的条条框框去调整,用机械、程序化的方式去解决,虽然彰显了法官依法审判的司法权威,却不利于亲情的挽救、情感的弥合,也不利于社会的长期和谐稳定。


  “鉴于此,我们法庭干警靠前服务,对当事人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积极修复家庭成员之间、宗族之间长远的和谐关系,有利于当事人在接下来的生活中和睦相处,同时也符合‘家以和为贵,家和万事兴’的传统观念。”龙塘法庭庭长徐志富说。


  协同发力推动多元解纷


  人民法庭处于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是司法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为此,龙塘法庭立足实际探索强化党建引领、强化源头预防、强化群众走访“三强化”多元解纷工作法,打造主次分明、分工有序、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新格局。


  在强化党建引领方面,龙塘法庭与辖区党委政府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党委领导、综治协调、司法引领、社会协同”工作格局。同时与职能部门建立联调联处机制,通过法庭、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无缝衔接,促进矛盾纠纷联调联处,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此外,与村支两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村支两委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在立案前采取有效措施精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强化源头预防方面,龙塘法庭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工作机制,对矛盾纠纷先进行调解,不能化解的矛盾纠纷再推到法庭“快立、快审、快结”,形成“委派调解+司法确认+诉讼”模式,有效建立两道立案前端“防火墙”。依托石阡县法学会在各村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有针对性地对群众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在家事审判中,龙塘法庭充分发挥司法疏导作用,积极引导夫妻、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修复。


  在强化群众走访方面,由于纠纷产生原因各不相同、纷繁复杂,收案后,龙塘法庭干警率先深入当事人家中、寨邻对案件当事人家庭情况、纠纷概况、具体诉求等全面深入了解,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立案后,针对部分当事人情绪激动的情况,邀请村支两委、乡贤寨佬到当事人家中进行协调化解,确保当事人在诉讼案件中充分感受公平正义。结案后,法庭干警继续与当事人“交朋友”,不定期对案件进行“回访”,督促法律文书履行和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帮助,并进行释法析理和心理疏导。


  积极推进服务型主动型司法


  新时代人民法庭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基层政法机关,是通过法治方式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法治力量。龙塘法庭始终牢记初心使命,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积极推进服务型、主动型司法,变“坐堂审案”为“走”到群众身边化解矛盾,有效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我的工程款终于有盼头了,本以为几年过去了,这些钱拿不到了,真的很感谢法庭为我们奔波。”2023年12月,四方当事人达成付款协议后,都对龙塘法庭干警表示由衷的感谢。


  原来,甘某、刘某在龙塘镇承接三改及通组路工程后,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苏某施工,在此期间,苏某获得部分工程款,完工后涉案工程已经验收合格,时间过去几年后,苏某通过多种方式一直未收到工程款尾款,遂将甘某、刘某、龙塘政府诉至龙塘法庭,主张甘某、刘某支付工程款,作为发包人的龙塘政府承担连带支付责任。法庭受理该案后,立即组织各方当事人到法庭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解,并找准案件“症结”,力争能够促成调解。最终经过不懈努力,四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付款协议。


  龙塘法庭主动担当作为,避免机械办案,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龙塘法庭依托诉源治理大格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徐志富介绍,2020年以来,该法庭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94件,通过诉讼程序受理案件稳中有降,诉讼案件调撤率为78%,平均结案天数为35天。法庭实现了矛盾纠纷及时解决率显著提高,万人起诉率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有效彰显了公平正义,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李雅
编辑 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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