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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院出台意见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来源: 贵州法治报 2023年09月05日

  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十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举措,旨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执行职能作用,坚定不移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推进“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助力中小微企业解忧纾困,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意见》强调,要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兼顾公正与效率,统筹兼顾各方当事人利益诉求,防止因过度执行而损害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要加速中小微企业胜诉权益及时兑现,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及时发放执行案款,促进企业资金回笼;要着力降低中小微企业执行成本,积极运用灵活多样的担保方式,全面落实网拍优先原则,努力降低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保全成本和处置成本;要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查封时能“活封”的,原则上不“死封”,对于有多项财产可供查封的,优先选择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影响最小且方便执行的财产,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要严禁超标的查封、乱查封,在对财产采取执行措施时应以其价值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为限,严格按照查封、扣押、冻结的适用条件和法定程序进行审查,杜绝明显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要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积极推进执源治理,促使债务人主动履行,通过资源盘活、债务抵销等方式推进化解。


  《意见》要求,要助力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在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情况下,依法准许作为被执行人的中小微企业申请用查封财产融资清偿债务;要审慎准确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措施,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不得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惩戒措施,符合屏蔽条件的及时屏蔽,并帮助信用修复;要加大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力度,依靠党委领导,强化府院联动,敦促作为被执行人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国有企业严格执行生效裁判文书,推动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要依法保护中小微企业在民事、行政、刑事交叉案件中的合法权益,严格遵照民法典等相关规定,依法保障中小微企业的民事债权优先于罚款、罚金、没收财产等行政、刑事处罚受偿,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过程中严格区分企业财产权属,确保不因案件执行损害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


陈景雄
编辑 常玥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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