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生活网 > 地方动态>黔南州 > 正文

福泉市“假校车”司机被依法判决

来源: 法制生活网 2022年07月30日

  7月26日,福泉市“假校车”司机被依法判决。该起案件由福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福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庭审采用速裁程序,公诉机关简明扼要地阐述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并发表认罪认罚公诉意见,法庭全部采纳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被依法判处两个月零15日拘役,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宣判后,检察官对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详细解读了危险驾驶罪的法律规定,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

  今年3月21日,福泉市交管局民警与运输局执法人员对一辆牌照为贵JHYXXX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民警打开车厢,被眼前一幕“吓一跳”,狭小的车内挤满了全是3-5岁的小朋友,随后民警将小朋友们一一从面包车内抱了下来,一共16名小朋友,这辆载7人的小型普通客车超员达百分之128,是严重的超员违法行为。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罗宝林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随后将该车辆和人员移交运管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民警提示:安全上路,多一个都不行!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及乘客,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超载,不乘坐超员车辆,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各位驾乘人员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触发这一潜在的“威胁”。

周传文
编辑 罗翔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