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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检察院 “四个坚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 法制生活报 2022年05月18日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落实金沙县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的工作任务和要求,金沙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做到“四个坚持”,致力于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贡献检察力量,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及全面依法治县建设进程。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着力找准工作基点


  金沙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本要求,把党中央决策部署、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要求体现到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实现政治性与业务性的有机统一。根据法治毕节创建中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对照毕节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100项指标体系及《金沙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各部门职能,定人定责,分解指标,明确任务,细化要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定“质检员”的作用,全面加强四大检察创新发展,确保工作有条不紊推进,力争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新突破。


  坚持关键少数带头促进全面能动履职


  金沙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2019年以来,金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安排部署法治建设、中期评估、年底考评、收官验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30余次,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支点,结合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用好《意见》赋予的权力,在法治政府建设及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中做好监督文章,促进四大检察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以更充分的检察履职为法治创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营造良好监督环境


  作用,补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进职能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不断在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利益和组织合法利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金沙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协调、引导、监督为手段,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相衔接的常态化、制度化、有效化,切实将两法衔接工作落到实处。2019年以来,金沙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定期走访交流、查看行政处罚台账等方式,共受理“两法衔接”案件9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线索9件,公安机关已立案9件,努力完善“两法衔接”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张龙娣
编辑 牟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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