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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 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来源: 法制生活报 2022年04月19日

  4月12日,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花江人民法庭在花江镇桃源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并在庭审中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敦促离婚当事人依法履行对孩子的教育义务。


  关岭法院于2022年3月4日受理原告周某正与被告王某发离婚纠纷一案,为方便当事人,花江法庭决定巡回审理该案。经过庭审,审判员宣布该离婚纠纷案将择期宣判。


  但经核查,原、被告3个子女均未成年,长女王某丽现年14周岁,因父母经常吵架,其学习生活得不到保障,王某丽选择逃离原生家庭至浙江打零工。父母存在监管不严、照顾不周、教育缺位的问题。针对该情况,关岭法院花江法庭向原告周某正及被告王某发制发《家庭教育令》,责令原被告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律指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以前孩子辍学不读书,法院诉源治理只能去口头劝导孩子父母,没有法律上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施行,表明‘家事有国法保护’。”关岭自治县法院花江人民法庭负责人周钢说,“法律出台后,只要发出‘家庭教育令’,若未成年人父母仍不履行对子女的家庭教育义务,法院可根据实际情节依法作出处理。”


  庭审结束后,法院会向未成年人就读学校、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各部门监督、督促未成年人的父母,并定期向法庭反馈未成年人的父母执行义务情况,为法院依法作出处理提供现实情况依据。


  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以来,安顺市发出的第一份“家庭教育令”,法院将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切入点,对未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记者 向莹
编辑 牟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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