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白条鸡整理好,腌上自配秘制佐料,再在外皮上抹上一层蜂蜜,挂进烤炉,凭老经验掌握好时间火候,把控出炉时机,取出金黄灿灿的“状元鸡”,然后喜滋滋地趁热端到食客面前。这是记者日前在贵阳市观山湖区“我家土灶烧菜”大关店看到的场景,老板邵海平每天就是这样为客人烤制“邵氏状元鸡”的。
喜滋滋的邵海平,他心里在乐什么呢?是因为他最近赢了一桩官司,因此他的底气更足信心也更足了,干起活来感觉脚步都比以前轻快了许多。
原来,邵海平创立多年的餐饮品牌,此前曾被他精心帮带入行的一个离职员工恶意抢注。邵海平最终在法务团队的助力下,拿起法律武器,终于拿回了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
邵海平在烤制“状元鸡”
事件 商标被恶意抢注
在贵阳提起“我家土灶烧菜”“邵氏状元鸡”,对于许多贵阳资深吃货来说并不陌生。
该店招牌菜“邵氏状元鸡”的传承人是广东籍老板邵海平,据他介绍,2005年,他从广东来到贵阳创业,通过祖上流传下来的古法工艺结合现代烘烤技术,在贵阳黄金路开了家烤鸡店,一直深受顾客喜爱。烤鸡店发展到2020年时,连锁店曾多达9家,每店日销“状元鸡”200只以上,至今仍然有4家连锁店营业。时至今日,“邵氏状元鸡”仍以其独特口感享誉贵阳,深受贵阳吃货追捧。
生意做得正好,却不料,一场莫名之祸突然降临邵海平身上。
2020年的一天,邵海平正在忙着为客人制作烤鸡,突然一群执法人员来到店里,告知其店面招牌侵犯了别人的商标权,要他自行将店招牌取下。邵海平顿感莫名其妙。随后,邵海平从部门执法人员口里得知,他创立多年极具人间烟火味的“我家土灶”商标,被他精心帮带过的离职员工颜覃槟(化名)恶意抢注。店招牌还被强行拆下,他心里虽窝火,但却在寻求维权之道。
维权 申请抢注商标无效获支持
2022年8月,无计可施的邵海平向贵州省广东总商会秘书长金飞求助并得到了总商会领导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后在金飞的帮助下,邵海平联系到云德律所集团大西南运营中心总监石仁均、云德律所集团(贵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苏少鹏,石仁均和苏少鹏当即组织赵远鹏、贾黔辉和陈龙等专业律师进行研判指导。随后,决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裁定颜覃槟恶意抢注的“我家土灶烧菜及图”商标无效。
申请人邵海平认为,其在先使用的“我家土灶烧菜馆”商号、标识,经多年宣传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争议商标被注册侵犯了他的在先商号权,也是对他在先使用商标的恶意抢注。被申请人颜覃槟是邵海平的离职老员工,曾与他合伙经营过企业。因此,邵海平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下称《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同时,邵海平及其代理律师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营业执照及店面照片、当地报刊及网络早年推广文章、餐馆营业微信群、股东协议等证据。
被申请人颜覃槟的答辩理由是:争议商标为被申请人独创,争议商标与申请人使用的“我家土灶烧菜馆”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我家土灶烧菜馆”商号、标识已具有一定知名度,而争议商标经宣传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请求维持争议商标注册。
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后,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0年9月申请注册,指定使用在第43类餐馆等服务上,商标局于2022年6月发布注册公告。
申请人经营了观山湖、清镇市、云岩等几个“我家土灶餐馆”,均为个体工商户。在争议商标申请日之前,当地报纸、相关网站等媒体的报道,显示申请人的“我家土灶”商号、商标在餐饮服务上已具有一定知名度。且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同处于贵阳市。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基于查明事实可知,在争议商标申请日之前,申请人的“我家土灶”商号在餐饮服务上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同时考虑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同处于贵阳市,因此,争议商标在餐馆、饭店、食物雕刻服务上侵犯了申请人的在先商号权。同时,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日之前,其“我家土灶”商标在与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餐馆等相同或类似服务上已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故争议商标在餐馆、饭店、食物雕刻服务上的注册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关于“……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相关规定。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争议商标在餐馆、饭店、食物雕刻服务上予以无效宣告,在其余服务上予以维持。
诉讼 抢注者起诉被驳回
颜覃槟恶意抢注的“我家土灶烧菜及图”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后,颜覃槟不服此裁定,于2023年10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列为被告,将邵海平列为第三人。邵海平委托云德律所集团(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远鹏、贾黔辉为诉讼代理人。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认为: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诉争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本案中,第三人邵海平提交的在案证据能够证明在诉争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其主张的“我家土灶”商号及商标在与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餐馆、饭店、食物雕刻”服务相同或类似的服务上已先使用并已具有一定知名度,故诉争商标的注册构成“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及“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情形,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对此认定正确,本院予以确认。原告颜覃槟相关诉讼主张及理由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法院认为,被诉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作出程序合法。原告颜覃槟的诉讼理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对其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本院判决:驳回原告颜覃槟的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商标官司胜诉后,邵海平内心很激动,向贵州省广东总商会和云德(贵阳)律所律师团队送去了锦旗致谢。目前,邵海平已将自己使用长达20年之久的“我家土灶烧菜”店名进行商标注册,目前国家商标局已经受理。
商会代表与律师交流
律师说法 防范职业抢注者侵犯知识产权
针对本案中所涉法律问题以及如何防范职业抢注者对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进行抢注,记者日前采访了云德律所集团(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本案第三人邵海平的诉讼代理人赵远鹏。
赵远鹏认为,在本案中,邵海平自2005年便在贵阳以“我家土灶烧菜馆”店名经营,2014年在工商部门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其“我家土灶烧菜馆”店名是经过市场监管部门核实准许,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企业只能登记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受法律保护。”邵海平使用此名称注册在前,并在长期经营过程中以此作为招牌、美团店名,自该店成立以来多次被当地媒体登报、采访宣传。同时以“我家土灶烧菜馆”店名在贵阳市范围内开了多家分店,该商号在贵阳范围内有着良好声誉和一定影响力,依法享有该商标的在先使用权。
其次,邵海平所申请商标的组成为头像+文字+拼音,其中文字部分“我家土灶烧菜”与商号名称一致,颜覃槟已注册商标与邵海平未注册商标为实质相同商标。同时,案涉商标商品、服务类型中包括的餐馆、饭店、食物雕刻等,与邵海平商号经营范围一致。
最后,颜覃槟明知“我家土灶烧菜”是邵海平在先使用的商号,但仍于2019年10月注册了“贵州我家土灶烧菜XXXXXX公司”,并以“我家土灶烧菜馆”商号从事餐饮活动,邵海平考虑到双方是朋友关系,也没有造成实际损害,便没有禁止颜覃槟使用他的商号。直到颜覃槟于2020年9月注册“我家土灶”商标成功后,随即向有关部门投诉,邵海平被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摘除店铺招牌,才不得不通过申请无效宣告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颜覃槟不仅明知邵海平对案涉商标有在先使用权,还通过恶意抢注方式干扰了邵海平的正常经营。
赵远鹏提醒广大企业主,随着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愈发常见,但很多企业对自己品牌的保护依旧不够全面,经常发生有人恶意抢注、侵害品牌权利的情况。当自己苦心经营的品牌没有及时注册商标,被有心之人抢注之后将面临侵权风险。任何企业都需要加强对商标的保护,保护商标就是保护品牌、保护产品。
“防止商标抢注通常要做到这几点:在目标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免受职业抢注者侵犯;在新开发产品进入市场前,对商标先行注册;应密切关注国家公示信息,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提出异议。”赵远鹏说。
商会 送法进企业势在必行
据了解,邵海平为贵州省广东总商会副会长,他这次经历的商标维权行动对其自身及其该商会会员企业家的触动都很大。为此,记者日前采访了贵州省广东总商会秘书长金飞。
据金飞介绍,贵州省广东总商会的会员企业家很多,有的生意还做得很大,很多都是走在全省、全国前列的行业引领者。但是,通过邵海平这次经历的这宗不平凡的商标维权纠纷可以看出,商会的很多企业在忙于生意的同时,无法顾及法务方面的工作,导致一些法律问题凸显出来后再去“扑火”,有时为时已晚或者处于十分被动局面,不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可能因为一个法律问题没有把好关、处理好,就会给企业造成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甚至会带来灭顶之灾,那时就悔之晚矣。
“当前,法务进商会,送法进企业,是当代各家企业必不可少的刚需,如果在事前、事中进行法务把关,就可避免在事后造成被动或重大损失。因此,提倡我会企业在初拟合同、文书行文、财务税务、产品供销、账务往来等方面,最好先做到法务先行,这样就可以事前规避一些法律风险,增强企业自身软实力,让法务成为企业抵抗法律风险的‘保护神’。”金飞说。
法律服务进商会
近日,该商会就与云德律所集团(贵阳)律师事务所达成战略合作,并授牌聘请云德律所集团(贵阳)律师事务所为贵州省广东总商会常年法律顾问单位。
据云德律所集团大西南运营中心总监石仁均介绍,律所今后将与商会、协会、企业等联合开展“安商护商普法宣传及法律服务进企业”行动,送法进商会,送法进企业,服务到家门。
石仁均说,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法律挑战与机遇。为加强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云德律所携手法治媒体和相关商协会社会组织,共同推出“安商护商法律服务进企业”行动,通过专业法律服务与媒体平台和相关商协会深度融合,为企业量身定制法律解决方案,安商护商,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的法治营商环境。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企业间竞争日益激烈,法律风险也随之增加。许多企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往往忽视对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导致在合同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劳动用工、税务筹划,特别是在应收应付债权债务艰难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进而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因此,提升企业法律意识、优化企业治理结构、促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尤为重要。通过送法进企业项目的实施,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升,为构建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贡献力量。可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热线、一对一咨询服务、法律援助、商务调解、非诉法律事务代理与诉讼代理、媒体宣传等。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石仁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