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交由省高院承办的代表建议19件,其中主办7件、会办12件(重点督办2件)。今年省两会闭幕后,省高院及时安排部署建议办理工作,通过规范办理流程、狠抓跟踪督办、强化沟通联络等环节,认真吸收采纳代表建议,代表建议办结率、沟通率、满意率均为100%,建议办理质量稳步提升。
压实办理责任
在今年省两会闭幕后,省高院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做了安排部署,要求全省法院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要从代表建议中精准把握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关切,以钉钉子精神落实好、转化好民意民智,努力在能动履职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严格落实院长负总责、副院长负主责、庭(室)负责人抓落实,办公室总协调、庭(室)专人具体办理的分级负责制,压实办理责任,合力高效推动建议办理工作。
此外,省高院认真落实《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条例》《关于提高省人大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建议接收交办、跟踪督办等环节,不断规范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通过建立办理台账,明确领办领导、承办部门、回复类别、面商联络等台账信息,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办结一件销号一件,高效办理。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视察镇远县人民法院工作
突出办理重点
省高院对2件重点督办建议实行院领导领办,承办部门坚持“一事一议”重点办,办公室定期督导,确保高质量办结。对办理难度较大、涉及会办单位较多的代表建议,省高院加强协商合力办。对今年省两会期间,代表审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的68条听会建议,统筹推进抓紧办,实现了审议建议与书面建议同步办结并回复代表,切实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见实效。
省高院坚持开门办理代表建议,注重加强与代表的全过程联络,按照“办前综合分析,办中协商沟通,办后及时回访”原则,办理期间省高院主动与代表沟通联络32人次,认真听取吸收代表意见建议,建议办理沟通率100%,确保商得深入、办得满意。通过开展调研、走访、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宽沟通渠道,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面商4件,公开4件,积极回应代表对司法工作的新关切。加强向省人大请示汇报,强化与主(会)办单位的横向联系,主动配合协商,达成共识,确保答复意见全面准确,不断提升建议办理质量。
做实“公正与效率”主题
省高院坚持把“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到建议办理的全过程各环节,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举措,以代表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建议办理成效的重要标准,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执源治理方面的重点建议,省高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坚持公正严明司法和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印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工作的指引》等文件,明确慎用查封、冻结、扣押、扣留等措施,健全完善财产保全和执行标的的询价和评估机制,进一步加强善意文明执行,防范超标的保全和执行行为。省高院联合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走进2家破产重整企业,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强化依法防范风险意识和能力。
省高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队伍参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工作的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业务指导的工作意见》,持续加强人民法院调解队伍建设,指导基层人民调解。今年以来,全省法院组织线上培训约4000人次,全省法院以在人民法庭驻地外的乡镇、街道设立法官工作站(点)入驻基层综治中心的形式,实现人民法院司法服务对全省乡镇的全覆盖,遵义市习水县东皇人民法庭“分、调、裁、执”一站式解纷工作法、毕节市金沙县平坝人民法庭“3天办案+2天走访”解纷工作法等9个法院系统基层“枫桥式工作法”被评为“全省第一批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针对代表提出的缓解部分基层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等的主办建议,省高院积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实现“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在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格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践行司法保障职能,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了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量,减轻法院的执法办案压力,取得了实效。同时,通过对法官员额动态调整及组建机动审判团队等方式,不断优化司法人力资源配置,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法院人案矛盾问题。
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法律适用和司法救助方面的会办建议,省高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明确贵州法院审理各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包括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标准,进一步统一了全省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和裁判思路。采纳代表建议,省高院印发《贵州法院国家司法救助金量化标准(试行)》,为实现依法救助、科学救助、有效救助提供了指引和依据。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狠抓“一体两翼三大工程”建设,坚持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为人大代表深入了解、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人民法院工作做好服务保障。坚持把意见建议办理与履行审判职责紧密结合起来,用心用情办好代表建议,不断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努力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水平,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贵州实践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