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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文章】大力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

来源: 法治生活报 2022年11月07日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和谐稳定,必须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营造和气和谐和美的社会氛围,构建安全安心安逸的生活环境,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生动局面。


  突出“三力”,强基固本筑堡垒。“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建工作作为夯实城乡社区工作的固本之策,加强党组织在城乡社区治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社区治理优势。不断探索基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创新路径,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让社区成为居民最放心、最安心的港湾。


  强化“三治”,创新创造提质效。逐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为防范化解各种风险挑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提供强力支撑。进一步激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充分发挥法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就在身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把法律和道德的力量、法治和德治的功能紧密结合起来,树立良好行为规范和社会风尚。


  提升“三感”,共建共享惠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归根到底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传统,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所需,解决群众困难,坚定不移增进人民福祉,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共建的力量来自人民,共治的智慧出自人民,共享的成果为了人民,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受益者、评判者,社会治理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强劲动能,人民生活才会更加和谐、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本报评论员
编辑 牟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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