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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风采】公正司法为民 知识产权卫士——记“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何陆坤

来源: 法制生活报 2023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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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何陆坤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他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勇担重任、公正司法;他以“案结事了”为导向,始终追求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公正司法为民,知识产权卫士。”这是一当事人对他的真实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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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何陆坤 封瑜 摄


  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10余年,“办案标兵”何陆坤始终一如既往,勤勉敬业,力求将每一件案件办成精品案,帮助让更多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不断努力成为办案标兵


  2007年11月,何陆坤参加工作,现任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其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至今,已累计办理各类案件708件,办案数量始终位居民商事审判部门前列。


  其中,何陆坤在2020年和2021年的收案数、结案数、结案率均居民商事审判部门第一,两年的结案率均达100%,做到了“三个效果”、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从事民商事审判的10余年间,他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夯实业务能力、提升专业水平,在审判岗位上取得无数成绩,获得了人民群众和同事的普遍赞誉。


  他充分发挥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职能,参与了统一全省裁判标准、指导人民法庭建设的调研并起草了一系列制度文件,他办理的若干重大疑难案件,被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典型案例。


  其所在的部门,曾获评“全国法院优秀集体”“为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工作提供司法保障表现突出的集体”等称号,他曾荣立三等功,获“院机关先进个人”“全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化’大练兵先进个人”“全省高级人民法院新形势大练兵先进个人”等殊荣。


  勇担重任化解矛盾纠纷


  何陆坤担任法官、员额法官10余年来,始终践行担当责任,兢兢业业、勇挑重担,办案数量始终居民商事审判部门前列。


  “我长期从事建设工程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疑难案件审判工作。”何陆坤说,此类案件具有涉及当事人多、事实复杂、矛盾纠纷大等特点。十余年如一日,他办理了一起起重大疑难案件,化解了一起起疑难纠纷。


  “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案件井喷的2016年至2018年,他个人承办的一审案件,占全院一审案件的近30%。”回忆起多起重大疑难案件时,何陆坤说他审理标的额超过1亿元的案件达53件,绝大部分涉及司法鉴定及财产保全。


  在办理中烟公司所涉系列劳动争议指导案件时,他赴毕节实地调查,根据案件情况将337件案件进行分类,按不同类别作出拟处理意见向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汇报,并根据审委会意见对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七星关区人民法院进行跟进指导。


  “要将案件办理成精品案件,就必须确保判决无瑕疵。”何陆坤坚持对案件事实和裁判文书始终字斟句酌,确保判决无瑕疵,力求每一件案件成为精品案,其近三年办理的275件案件无一瑕疵案件。


  他承办的邱怀喃等人与贵州省博物馆著作权权属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2020年度知识产权50件典型案例;承办的张泽华诉红海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也被评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为调解好疑难案件,何陆坤敢担当、善作为,长期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其案件调解率常年位于民商事审判部门前列,化解了一批涉及金额大、当事人积怨深的疑难复杂案件。


  办理的织金县农行烂尾办公大楼案,标的物曾被中央电视台做了“贫困县建大楼环环违法,标志性建筑成了豆腐渣”的新闻报道,在全国引起关注。面对此案,他勇担重任、设法化解疑难纠纷。


  本案纠纷经省建设厅历时近8年的协调处理、一审法院近3年调解均未能化解。他在二审中8次组织调解,拓宽调解思路,主动协调各方当事人的上级单位,最终二审调解结案,大楼复建工程顺利展开。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办理案件中,何陆坤始终追求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始终以“案结事了”为导向,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何陆坤始终不忘初心,他将为民宗旨落实到具体案件中,力求用明察秋毫说服当事人,用公正司法感动当事人,他常说:“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法官最大的荣幸。”


  何陆坤回忆其办理的南京跑旅公司著作权纠纷案中,判决后原本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寄来“公正司法为民,知识产权卫士”的锦旗,并在所附感谢信中说道:“其释法说理令我们信服、感动,让我们看到了贵院知识产权法官的专业化水平和业务能力。”


  在强化民营企业的依法平等保护方面,何陆坤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强,善于用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指导审判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坚决落实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保护的要求。


  承办的葛洲坝集团与千景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对央企和外地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公正判决,被《人民法院报》作为保护民营企业典型案例登载。


  “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工作之一。”办案中,何陆坤尤其重视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近两年来,他立足新岗位,主动学习、锐意进取,开展了大量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以来,何陆坤共办理知识产权案件253件,审限内结案率均为100%,部分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办理的金沙回沙酒业公司等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纠纷案,被“知产力”等知名网站及多家媒体积极报道;他办理的“人民小酒”商标侵权案,被中国商网、搜狐网、贵州交通广播等媒体报道。


  积极参与制度调研和起草工作


  “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职能定位,不仅是审判工作,还包括下级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何陆坤立足审判岗位,充分运用自身审判经验,发挥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职能,积极参与了一系列制度的调研和起草工作。


  加强全省裁判标准统一工作:他利用自身审判经验,对疑难法律问题善于学习、强化总结,起草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统一该类案件裁判标准,并就该问题参与了“法官讲民法典”并向全省三级法院法官进行授课。


  在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开始后,为应对全省基层法院对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他及时牵头制定了《贵州省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一)》并下发全省,统一了全省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标准。


  强化诉讼制度的改革指引工作: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全国第一批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何陆坤在指导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试点工作的同时,加强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找准对策,拟写了《关于确定民事诉讼繁简分流相关程序最佳比例的调研报告》,该报告获时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批示表扬,后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繁简分流诉讼程序依法适用的意见》,作为全省案件繁简分流的指引。


  开展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人民法庭工作,关系到最广泛基层人民群众的权益保障,何陆坤从到民一庭工作后,就一直负责对人民法庭的业务指导工作,并协助政治部对全省人民法庭的设置相关数据进行审核。


  先后实地调研了黔南州周覃法庭、赤水市旅游法庭等24个人民法庭,拟写了《关于遵义市旅游法庭相关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该报告获韩德洋签批“报告很好”,后又根据新时代人民法庭发展的特点,拟写了《关于加强人民法庭专业化建设的意见》,指导全省人民法庭专业化建设。


  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后,何陆坤表示会始终铭记法官的神圣使命,会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牢记于心,会在工作岗位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以实际行动帮助更多群众维护公平正义。



张斌
编辑 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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