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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力量护航绿色发展

来源: 法制生活报 2023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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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法庭,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今后一定不会再做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事情。”雷山县居民罗某某握着上门开展案件回访法官的手久久没有松开。

  

  去年3月,雷山县法院审理了被告人罗某某持过期林木采伐许可证滥伐林木案,认定其构成滥伐林木罪。被告人罗某某因认罪并自愿认购20668.8元的“碳汇”量用于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获从宽处理。最终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元。

  

  据悉,这是贵州省首例以认购“碳汇”的方式替代性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资源案,但这只是贵州法院积极探索环境资源保护的一个缩影。

  

  一年来,贵州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坚持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相融合的原则,不断优化环境司法机构专门设置;着力构建具有贵州特色的环境司法保护体系,加大对红色文化遗址、传统村落、特色产业生态环境等保护力度;进一步构建完善长江上游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完善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让环境执法与环境司法的衔接更加顺畅;全面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全省各级法院共建立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各类生态修复基地35个,实现9个市州全覆盖,不断拓宽环境司法国际传播渠道,以“生态文明法治—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治理”主题论坛为依托,发出中国环境司法好声音,提升环境司法的国际影响力。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11月23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暨第一次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视频会议上,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等3个集体、3名个人获得表扬。贵州法院1个案例、1篇调研报告被评为优秀业务成果。

  

  党的二十大以来,贵州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安排部署,继续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等会议精神,坚持党对环境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战略高度谋划工作,推动贵州环境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贵州法院将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战略定位,以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目标,以做全国环资审判排头兵为动力,不断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全力服务保障贵州大生态战略行动,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防线,不断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通讯员 汪怡潇 记者 龙立琼
编辑 牟岚
环境司法;贵州;环境资源;生态环境;生态文明;法院;司法保护;习近平;滥伐林木;雷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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