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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区政法机关不断谱写政法事业发展新篇章

来源: 法制生活报 2023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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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六盘水市水城区政法机关战疫情、防风险、护安全、保稳定,克服一个又一个困难,全力守护水城市民;稳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以更接地气、更有质感的社会治理,迎接一次又一次挑战,用心、用力、用情推动政法工作,坚决维护区域的平安稳定。


  法院——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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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于诉前。


  今年3月初,某民营企业与平台公司涉及营商环境的8个系列案,被水城区人民法院在一周之内成功调解。目前,该系列案在进行司法确认后,已画上圆满“句号”。


  近年来,水城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诉源治理工作中不断总结创新,多措并举提升诉源治理工作质效,实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于诉前。


  2022年以来,水城区人民法院通过大力宣传诉前调解“多、快、好、省”优势,引导人民群众选择走“人民调解”之路,并打造“1234”诉源治理新模式,以此推动法院工作向高质量发展方向接续迈进。


  据介绍,所谓“1234”,即实现民商事新收案件大幅下降“一”个目标;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之“两”个抓手;汇集合力促进调解人员、制度机制、组织保障“三”个联动;完善区综治中心(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调解组织(综治中心)、法官工作站点(调解室)、村居调解组织(无讼村居创建)“四”位一体“点、面”解纷格局。


  为进一步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建设,水城区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由区“两办”出台《六盘水市水城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六盘水市水城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衔接办法(试行)》等,成立了水城区人民调解中心,设置专职人民调解员13名,其中院机关进驻调解员8名,人民法庭进驻调解员5名。同时,以区人民调解中心为平台,细化落实区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由立案庭和各人民法庭对收到的民商事案件进行研判筛选,征求当事人诉前调解意见后,通过诉调对接平台及时委派至调解中心或调解组织,调解员在业务庭室指导下依法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在水城区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方案统领下,各人民法庭主动融入地方党委政府诉源治理工作中,积极与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村居群众自治组织等深度对接,推进乡村治理,提高各级组织多元解纷能力。目前,各人民法庭已与所辖乡镇综治中心建立了多元解纷联动机制,全区各乡镇街道“法官工作站”实现全覆盖,巡回审判便民服务网络已然构建。


  数据显示:2022年,水城区人民法院共委派诉前调解案件2983件,调解成功1350件,申请出具调解书636件,司法确认482件,现场兑现、和好、撤诉232件,调解成功率45.25%。民商事一审新收案件同比下降9.38%,首次实现民商事新收案大幅下降的目标。


  检察院——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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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会现场。


  “小案连民生,民生无小事”。水城区人民检察院用实际行动诠释检察官的使命担当,近年来,水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深化落实“质量建设年”为牵引,建立完善办案机制,引领办案人员以止于至善的标准把每一起“小案”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精品案,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宽严相济才能彰显法律权威,体现司法温度。水城区人民检察院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坚决做到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自2022以来,该院共办理盗窃、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等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小案”975人,对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及涉及邻里关系、家庭矛盾等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不批准逮捕294人、不起诉134;严厉打击强奸、猥亵儿童等犯罪,均建议法院判处实刑,并被全部采纳。


  不仅如此,水城区人民检察院还积极探索建立拟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机制。旨将社会志愿服务引入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真实性的考察和判断,兼顾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与交通管理部门就危驾案拟不起诉人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强化社会责任意识等达成共识,对于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可通过参与交通值守、公路巡查、养老院义务劳动等公益性社会服务,让其从援助、服务他人的活动中得到教育、感化,促进嫌疑人认罪悔罪的亲历性和真诚性,并将公益性服务的结果作为从轻、从宽处理的条件之一,避免对不起诉人“不诉了之”“一放了之”。


  截至目前,已有6名拟不起诉人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完成服务的6人经考察合格后均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


  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水城区人民检察院创新驱动,把司法办案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坚持以“我管”促“都管”,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没完没了”推动有关单位予以落实。


  其中,在办理某煤矿工人严某危险作业案过程中发现,该煤矿存在安全生产措施未有效运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不力、奖惩制度不合理等问题,向监管责任部门制发煤矿行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积极促进行业治理,有效防范违法犯罪,实现了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无缝衔接,推动诉源治理。


  据统计,2022年以来,针对盗窃、合同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该院开展提前介入378件,监督引导侦查机关规范侦查取证,从源头上提升办案质量。


  公安局——多措并举推进平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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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室内两名群众握手言和。


  平安建设作为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举措,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尤为重要。近年来,水城区公安局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多点发力、精准施策,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机制,助力水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成效显著。


  把部署变为行动,“盯、联、推、化、管、访、宣”是自“万警进万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隐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水城区公安局深入贯彻省、六盘水市高位决策部署所探索出来的“七字”工作法。


  创新实践“七字”工作法以来,水城区公安局对全区28个乡镇、189个村居、2705个村居民小组、11800户进行全量包保走访,共排查风险隐患163起、化解140起、推送300余起,化解率达90%以上,实现了排查一批深层次隐藏式矛盾纠纷、化解一批历年疑难矛盾纠纷、管控一批风险人员、防住一批个人极端和公共安全隐患,为水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发挥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你们两个握个手,这个事情就过去了,大家都是一个村的,走出去还是一家亲。”3月15日,在水城区勺米派出所的调解室内,通过值班民警的耐心调解,原本准备大打出手的村民王某和李某握手言和,这是水城区民警日常工作的缩影。


  为严防各类“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发生,水城区公安局勺米派出所根据辖区矛盾纠纷调解现状,结合掌握到的群众的切实需求,组建了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一村一警”建设,由驻村辅警担任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从顺民意、解民结、化民怨、暖民心、保民安、护民利、惠民生等“七小警务”入手,让群众享受到家门口警务室便利的同时,也让群众之间的小矛盾小纠纷能够有人及时“评理”。同时,积极动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以及企业优秀员工等加入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邀请片区人民调解中心资深人民调解员入驻派出所,壮大人民调解力量。


  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辖区实际,将矛盾纠纷风险级别分为三类,用蓝色、黄色和红色进行标注。一类(蓝色级别),由村居、驻村警务室、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或驻矿(校)警务室、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开展调解;二类(黄色级别),由派出所、司法所、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开展调解;三类(红色级别),由镇党委、政府牵头,派出所、司法所、片区法庭、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1+4+N)调解。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回访制度。


  自“三级联调”工作机制实施以来,水城区勺米派出所共收集各类纠纷矛盾信息90条,分析筛选后进行调解处理15条;以函件推送15条,办结回复15条,调结率、回访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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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挥中心视频点名系统操作界面。


  在常规查询“贵州矫务通”APP“越界”及其“24小时无定位记录”时,发现郑某某越界信息显示在盘州市,经司法所核实,情况属实,依法警告;发现张某“24小时无定位记录”,经司法所核实,情况属实,水城区司法局随即启动组织查找查询,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请撤销缓刑、提请逮捕。这是水城区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信息化核查,有效防控可能重新违法犯罪的例子。


  近年来,水城区着力建设“智慧司法”监控体系,在推进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信息化上狠下功夫,保证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核查全覆盖,有力破解了监控难题,防范和堵塞了监管中可能出现的“漏洞”,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努力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看得住”“管得牢”“矫得好”,为平安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智慧司法让社区矫正管理有了“软实力”。据介绍,水城区司法局将贵州省社区矫正智慧管理系统工作评比纳入负面清单管理,推动贵州省社区矫正智慧管理系统的运用;将贵州省社区矫正智慧管理系统中的定位记录或者人脸签到记录作为落实《贵州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信息化核查监督手段的工作印证资料;充分运用“协同办公”中的“公安信息查询”,定期查询社区对象的汽车实名购票、火车购票、航班、出入境、旅客住宿、上网、强制手段等相关信息,及时精准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将“贵州矫务通”APP人脸签到作为监督管理的常规手段,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按照规定每天三次人脸签到,以控制时间避免社区矫正对象不假外出情况出现;注重“贵州矫务通”APP“越界”及其“24小时无定位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社区矫正对象所属司法所核实处理。


  “社区矫正是一种与监禁刑罚相对应的非监禁刑事执行方式,具有开放性特点。”水城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面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人力不足的形势,“智慧矫正中心”能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有效预防漏管、脱管及再犯罪,依法追究责任,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据统计,2022年至今,水城区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被依法警告27人次、被依法训诫21人次。其中,通过贵州省社区矫正智慧管理系统发现违反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被依法警告22人次、被依法训诫8人次。


何远竹 郑滔
编辑 牟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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