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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2022·11·8”道路交通事故案例警示

来源: 贵州省交通管理局 2023年01月13日

  2022年11月8日,兴仁市真武山街道发生一起死亡2人、受伤1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黔西南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对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和暴露出来的问题开展了深度调查,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11月8日,兴仁市下山镇哨上村双巴树组3号村民陈X(驾驶证被吊销)驾驶小型轿车从兴仁市长耳营方向沿册盘线往兴仁城区仁和家园方向行驶,23时54分,当车行驶至兴仁市真武山街道境内册盘线红井田路段处,与对向由兴仁市新龙场中学八年级在校学生王*锦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载:赵*、曾*娅)正面相撞,造成王*锦当场死亡,赵*经兴仁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曾*娅受伤和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暴露出来的问题


  事故直接原因——陈*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超速行驶,车辆失控越过道路中心黄实线的违法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1、下山镇哨上村村支两委未主动进行入户登记和安全宣传,且未将陈X纳入农村云平台户籍化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次数偏少,2022年仅在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云平台录入15次。


  2、真武山街道办事处2022年未在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云平台录入道路隐患数据。


  3、事故中的二轮摩托车于2021年12月6日注册登记,但新龙场镇人民政府一直未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云平台监管。


  责任追究


  针对“11·8”死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对以下单位开展追责问责:


  1、新龙场镇人民政府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中对农村云平台运用不力,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不到位,违反《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第七条相关规定,将线索移送兴仁市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对新龙场镇及负有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的人员进行调查、追责、问责。


  2、下山镇人民政府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中对辖区重点失驾人员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不力,农村云平台运用不及时,违反《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第七条相关规定,将线索移送兴仁市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对下山镇及负有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的人员进行调查、追责、问责。


  3、真武山街道办事处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中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农村云平台运用不到位,违反《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第七条、第九条相关规定。将线索移送兴仁市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对真武山街道办事处及负有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的人员进行调查、追责、问责。


  整改措施


  针对“11·8”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以下事故预防整改措施:


  1、全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兴仁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统筹部署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指导、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构建管理主体到乡镇、隐患治理到乡镇、宣传教育到乡镇、矛盾化解到乡镇、便民利民到乡镇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配齐配强 “两站两员一长”农村管理力量,为开展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装备保障, 不断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 推动 “雪亮工程” 建设逐步向农村道路延伸;要定期检查乡镇运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云平台开展管理的情况, 推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人车源头管理、违法劝导、 跟场管理、 红白喜事打招呼、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制度落实。


  2、兴仁市人民政府要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责任,形成合力,积极推动各行业、各主管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市政府和各乡镇要认真对照《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办法》以及《黔西南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梳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隐患,查缺补漏,严格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夯实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基础。


  3、持续排查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市政府要按照农村地区公路隐患突出路段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安排,参考《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清理“马路市场”“占道摆摊”,及时将排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对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发生过死亡交通事故的平交路口,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在此基础上,再完成增设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减速带的任务;


  4、加大道路交通违法查处力度。要结合辖区交通出行特征,认真分析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易肇事肇祸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针对性治理,加大集中整治力度,营造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的严管严查高压态势。推广集成指挥平台实战应用,加强对失驾人员人脸识别手段的运用,加大对重点人、车精准查缉力度,提升路面管控效能。要持续保持严管严查力度不减,查处违法数量同比要有所上升。要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信息化应用,及时发现、劝导、查纠无证、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


  5、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11·8”事故做好警示教育。兴仁市宣传、教育、交警等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身边事身边人”交通安全案例警示行动,将“11·8”事故案例以及其他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醉酒驾驶等严重违法和事故案例制作成图文、视频资料,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和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途径广泛传播,加大警示曝光力度。


  6、依托农村云平台和APP,提升农村交通安全治理信息化能力水平。市党委政府要把农村云平台的推广应用纳入政府、安委会工作内容,强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数据的采集和相应工作机制的建立完善,建立健全云平台运用通报和行政问责机制,对未将相关工作信息录入“农村云平台”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编辑 牟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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