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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三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来源: 法制生活网 2021年12月02日

  为进一步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以下简称“三车”)交通违法整治力度,巩固前期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成效,预防和减少冬季“三车”道路交通事故,省公安厅交管局自11月1日起至今年底在全省开展“三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强化组织部署

  

  11月1日,省公安厅交管局下发《关于开展“三车”道路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的通知》,在巩固前期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通过强化源头治理、加强路面管控等措施、严查“三车”酒驾醉驾、骑乘多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闯禁行、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规范行车秩序,营造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强化路面管控

  

  加强分析研判,整治“三车”交通乱象。交管部门科学研判“三车”交通违法重点路段,在车站、商业中心、农贸市场、学校、医院以及城郊结合部等“三车”通行活跃区域,增派警力,加强早晚高峰时段“三车”集中通行道路的动态巡逻管控,采取日常查控和统一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执法劝导,大力整治交通乱象。

  

  狠抓重点路段管控,强化“三车”违法查处。在餐馆、酒吧、夜市、KTV等繁华地带附近道路、路口设置卡点,严查“三车”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三车”出行率高、违法行为多的交叉路口和城市道路、农村公路等重要路段加大巡查力度,重点开展“三车”骑乘多人、不戴头盔、闯禁行、逆行、违规变更车道、乱停乱放、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整治,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加强校园周边整治,提升未成年人交通安全保障。通过在学校周边或学生必经路段设置卡点、巡逻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中小学生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搭载多人等违法行为的源头管理。

  

  截至目前,全省共计查处摩托车无证驾驶、骑乘多人、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64000余起;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非法加装雨棚、骑乘多人、不靠右侧行驶交通违法5000余起;查处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77000余起。

  

  提升服务水平

  

  全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不断延伸车驾管服务。依托乡镇政务中心、公安派出所等开展广泛宣传,利用赶集(赶场)等人流车流较多的时段开展集中办牌办证业务。

  

  充分利用流动车管所形式,定期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较大、申领摩托车驾驶证人数较多的偏远乡村,开展下乡办牌、办证“一站式”服务,集中为群众办理登记入户、检验、审验、考领驾驶证等业务。

  

  充分运用好“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工作机制,依托社区、村居两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加大宣传力度,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车主办理登记上牌。

  

  据统计,11月1日至29日,全省公安交管部门采取集中办牌办证、开展下乡办牌、办证“一站式”服务等多种便民利民方式,共计办理摩托车登记上牌业务41000余起,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17000余起。

  

  加强宣传教育

  

  自“三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LED显示屏、短信等媒介,全面宣传“三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提高广大骑(驾)乘人员遵纪守法、文明行车的意识。组织民警会同社区和村居两委工作人员,深入社区、乡村、学校(驾校)、广场以及“三车”销售点等,通过讲解典型案例、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悬挂横幅、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让人民群众熟悉“三车”管理政策,不购买超标车、不随意骑乘。

  

  整治行动期间,组织媒体随警作战、专题报道、以案说法,拍摄制作“三车”典型案例警示宣传片和图册,曝光“三车”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强大宣传声势。


记者 付先锐
编辑 樊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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