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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3·15”:水城区检察院发挥职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 贵州法治网 2023年03月14日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朱某银销售有毒有害视频的行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3月6日,水城区检察院在正义网发布公告,拟对朱某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据悉,朱某银等3人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非正规渠道低价购入无合法来源证明的保健食品,并在其中非法添加国家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在农村赶集市场销售。水城区检察院在依法惩治其刑事犯罪的同时,针对其行为同时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依法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目前已立案3件3人。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水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正切实履行职能,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道路上奔忙不息,奋斗不止。


  强化执法监督 促进依法履职


  “我们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的办案模式,以调阅行政机关执法卷宗材料审查执法办案程序是否规范为办案手段,对行政执法活动依法开展法律监督。”水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慧介绍。


  同样在3月,水城区检察院针对行政部门已发现辖区内存在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婴幼儿服饰,以及无证经营烟草制品等情况,但未及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问题,依法启动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程序,对相关部门立案调查4件,制发《检察建议》2份。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水城区“公益诉讼+行政执法”常态化协同治理机制正在逐步构建,对行政机关严格规范执法,维护市场从业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起到促进作用。


  强化机制建设 筑牢安全屏障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使相关领域检察工作与行政执法进一步融合推进,2023年3月1日,水城区检察院与水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会签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见(试行)》,就两部门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更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达成共识,并明确了关于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的线索移送、调查取证、诉前程序、提起诉讼、日常联络和交流学习等6方面15项问题。


  该《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将打击整治侵害婴幼儿食品药品安全、利用网络电商、社交媒体等媒介销售问题食药品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问题作为重点方向,确定逐步建立食品药品领域行政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信息共享平台,定期举行行政执法情况和公益诉讼线索交流会商研判会议等多项推进双方工作的措施。


  “市场监管部门将在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方面为检察机关办案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协助做好涉案食品、药品的检验、检测、评估等工作。” 水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指出。


  强化宣传教育 提升群众认识


  “谁执法谁普法”既是工作要求,更是公益诉讼检察参与建设法治水城的重要手段。水城区检察院不断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式、新方法,结合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检察领域的法律法规及所办理的真实案例,通过上门宣传、集中宣传、以案说法等措施,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公益诉讼检察全过程,让法治力量和维权守法意识深入人心。


  2023年3月14日,水城区检察院联合区烟草专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双水城区开展“3·15”法治宣传。本次宣传采取“检察监督+行政执法+法治宣传”的模式,逐家逐户敦促商铺守法合规经营,发现违法行为立即现场办公处理,既倒逼生产经营者遵规守法,也有效提升现场群众维权意识,取得“1+2>3”的良好效果。


  据介绍,2023年以来,水城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通过进乡村、经学校、进企业等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等各类法治宣传5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余人次。


罗应
编辑 牟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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