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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检察院以严格促规范 提升案管质效

来源: 法制生活网 2021年10月22日

  今年以来,毕节市织金县检察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以“求极致”的工作作风,严格案件准入门槛,使得案件受理与案件办理互促互进、相得益彰,促进案管质效提升。

  

  注意审查有无管辖权。该院对犯罪地、居住地等进行审查确定管辖,对不在本地作案的外地人犯罪案件,查看是否有指定管辖材料,对不符合管辖规定的不予受理。

  

  注意审查是否达到立案标准。该院定期对新颁布施行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深入学习,如对两高关于办理窝藏、包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学习,如对网络诈骗注意审查是否达到3000元的起点标准,准确掌握立案标准,提高受案工作的针对性。

  

  注意审查办案时限是否超期。工作中,该院审查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的时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超期羁押、超时限移送等问题。

  

  注意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在案。工作中,该院审查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在逃、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若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则要了解能否及时到案、有无影响诉讼顺利进行的因素等。

  

  注意审查卷宗材料是否规范齐全。工作中,该院审查案卷材料的装订、封面制作、页码编写、材料分类等是否规范;相关程序性文书是否齐全;是否影响电子卷宗的扫描和制作;查看相关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如对命案,审查是否随案移送同步录音录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是否做到与成年人分案移送、是否是在校学生、是否进行年龄调查等;对一案多人的案件,询问是否是共同犯罪、侵犯的法益是否同一,避免将不具有关联性的人员作为同一案件混同移送。

  

  注意审查二次报捕和退查重报案件。对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捕决定并要求继续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再次报捕时,该院综合业务部门及时协调、联系原案件承办人,由其审查再次移送的证据材料,查看是否达到补查要求,提高审查的针对性。对退回补查侦查的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再次移诉时,收案人员则及时联系案件承办人进行审查,以准确掌握是否达到退侦的预期目标,降低“案-件比”。

  

  注意收集影响执法办案的风险信息。该院通过询问送案人员等方式,了解案件是否受到舆情关注、是否存在网络炒作、被害人及其家属是否有过激行为、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风险,若有则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和向办案部门反馈。如对于疑似精神障碍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审查是否进行精神病鉴定;对于重病且在押的嫌疑人,了解其健康状况、了解是否存在羁押隐患。

  

  注意严格执行分案规则。在分案过程中,该院综合业务部门充分发挥枢纽作用,适时会同办案部门探讨、调整分案工作,并严格执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模式。当承办人因病事假、办理重大复杂专案等原因不能正常参与轮案时,经院领导同意,合理轮空案件。通过案件分配的公平、公正、合理、高效,激发了办案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办好每一起案件的热情。


杨林
编辑 樊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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