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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案管办调研组 赴黔南专题调研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办案工作

来源: 2021年08月05日

  日前,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调研组到黔南州检察院、福泉市检察院、瓮安县检察院对入额院领导办案工作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在统一业务系统中查看案件案卡信息填录情况、查阅案件卷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座谈会上两级检察院副检察长及检委会专职委员围绕省检察院《关于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进入员额领导干部办理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的学习及贯彻执行情况、主要领导督促本院案件分配及督促入额领导办理案件情况、2020年以来入额院领导办案基本情况、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轮案情况、办案中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等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听取了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标准、入额领导干部办案情况等问题的意见。


  调研组对黔南两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主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负责案件的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入额院领导要继续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以及新类型案件,同时应确保领导办理案件的亲历性和真实性,发挥引领示范带头作用,体现责任担当。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完善工作机制,发挥领导办案示范作用。两级检察院案管部门要完善细化轮案制度,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后台进行合理调整,为入额院领导进行相应的权限配置,组建办案单元,按照“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配办法,要将本院受理的重大、疑难、复杂以及新类型案件主要分配给入额领导干部办理,同时对案件数量进行合理分配,保证入额院领导干部作为主办检察官或独任检察官办理案件的数量达到文件规定的标准。


  强调亲力亲为,杜绝领导挂名办案现象。严格亲历性办案要求,两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办案必须具体参与所办案件的关键环节,对检察环节的诉讼程序、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把握、对违法行为的监督均要体现亲历性和真实性。


  强化流程监督,推进领导办案常态化。两级检察院案管办要定期对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进行通报,并定期对入额院领导办案亲历性关键环节进行跟踪,对办案效率问题进行分析、案件质量评查,对办案数量不达标、完成进度缓慢、个案效率不高等问题及时进行预警,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充分发挥入额院领导规范履职的示范效应,推进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常态化。

冉卓麟
编辑 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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