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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检察院三举措推动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 法制生活网 2022年12月19日

  民事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加强民事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做好息诉工作,是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部分。近年来,息烽县检察院立足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依法能动履职,创新监督方式,以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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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听证提升司法质效。息烽县检察院在办理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公开听证方式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提升办案质效,提高司法公信力。对争议较大、案情较复杂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专业人员组成“智慧外脑”,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答疑解惑,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自愿撤回监督申请,对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的案件,当事人均表示息诉罢访,做到让公正可触可感可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支持起诉传递检察温度。息烽县检察院延伸民事监督触角,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通过大走访活动、宣传“民法典”等形式提高人民群众对民事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引导弱势群体通过检察监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息烽县检察院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取证、督促法院立案、出具支持起诉意见书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等特殊群体起诉维权13次,其中帮助当事人追回劳动报酬71347。88元,帮助未成年人争取抚养费96000元等等,以民事检察监督实现对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检察建议助力社会治理。息烽县检察院立足民事检察职能,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治理理念,以制发和督促落实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为抓手,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常态化推进对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通过检察建议促进规范司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创新监督理念,对民事案件中发现的基层社会组织管理不规范、食品经营企业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司法机关文书公开不规范等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并用好宣告送达、邀清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等方式,有效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效能。



编辑 牟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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