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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走他人行李箱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 法制生活报 2022年08月15日

  7月31日23时许,贵阳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接到旅客王女士报警称,当晚自己在乘坐D1878次列车到达贵阳东站准备下车时,发现放在三四节车厢连接处,装有一部苹果8手机和一套价值4000元全新化妆品的行李箱丢失,疑他人盗走。


  接警后,办案民警根据旅客提供的信息,调阅该次列车相关区域视频,发现在列车到达三都自治县站前,一名身穿红色短袖的旅客曾在王女士放行李箱的位置徘徊逗留,行形迹可疑。根据王女士提供的信息,民警进一步对列车其他部位视频及停站的三都自治县站和贵阳东站相关时段车站视频进行逐一排查。经不懈努力,民警锁定该次列车3号车厢旅客莫某有重大嫌疑。经王女士辨认,莫某在三都自治县站下车时手上提的行李箱很可能就是自己遗失的。经工作查证,8月7日,民警电话联系上嫌疑人莫某。


  面对民警询问,莫某开始一口否认自己拿了别人的行李箱,但在证据与事实面前,最终承认自己一时贪念偷走了王女士的行李箱,并表示将主动前往公安机关自首。8月8日11时许,莫某带着所盗的行李箱到贵阳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自首,并交代了盗窃经过。


  因莫某行为已涉嫌盗窃罪,考虑其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铁路警方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其盗窃的行李箱及其物品已归还失主王女士。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 左春林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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