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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清水河镇“1·22”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警示

来源: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供稿 2022年10月25日

  2022年1月22日,兴义市清水河镇发生一起死亡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公安部交管局《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试行)》,黔西南州交警支队、州道交办组成联合调查组提级开展事故深度调查,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值得广大交通参与者认真吸取教训。


  一、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1月22日,贵州省普安县雪浦乡老地村地组驾驶人罗颖驾驶贵ETK072号小型轿车沿普线从楼下方向往清水河方向行驶,15时50分许,行驶至马普线418km+900m(小地名:清水河小岩脚)处,借对向车道超车时,对向由普安县楼下镇坡脚村三组张松驾驶的贵E17651号中型自卸货车停车避让,致卸货车后方由贵州省兴义市清水河镇兴场村四组王家武驾驶的无号牌三轮自卸汽车(载:杨克配车头与自卸货车车尾相撞,造成王家武、杨克配场死亡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交通事故发生原因


  三轮自卸汽车驾驶人王家武准驾不符,驾驶未登记入户、未投保,具有安全隐患(制动工作状态不正常)的三轮汽车与前车追尾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张松驾驶具有安全隐患(后下部防护装置及货箱结构均不符合标准)的货车上道路行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罗颖驾驶机动车在与对面来车有会车情况下超车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三、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隐患


  经深度调查,暴露出兴义市清水河镇人民政府在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上存在不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管理不到位等主要问题。


  四、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一)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王家武准驾不符驾驶未登记入户、未投保,具有安全隐患(制动工作状态不正常)的三轮汽车与前车追尾致2人死亡,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鉴于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其刑事及行政法律责任,由公安机关按规定注销其驾驶证。


  张松驾驶具有安全隐患(后下部防护装置及货箱结构均不符合标准)的货车上道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处罚200元。


  罗颖驾驶机动车在与对面来车有会车情况下超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处罚200元,记3分。


  (二)对管理部门的处理建议


  兴义市清水河镇人民政府交管所未统筹将事故无号牌三轮车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进行管理,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管理不到位,建议向兴义市清水河镇党委会上作出书面深刻检查。


  (三)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兴义市清水河镇人民政府交管所未统筹将事故无号牌三轮车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进行管理,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管理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建议交管所所长黄X在兴义市清水河镇党委会上作检查。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兴义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规定》部署开展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构建管理主体到乡镇、隐患治理到乡镇、宣传教育到乡镇、矛盾化解到乡镇、便民利民到乡镇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两站两员一长”管理力量;依法组织、参与道路交通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调查处理,落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工作。


  (二)清水河镇人民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履行属地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侥幸心理和麻痹松懈思想,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分析研判,找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紧紧围绕全州道路交通“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核心任务,聚焦重点隐患人、隐患车、隐患路,持续开展货车、二三轮(含动)摩托车、客运车辆及面包车交通违法整治,有效夯实全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基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尽责”。


  (三)兴义市公安部门要以“五治两防两建一访”工作为抓手,加大农村地区的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针对高发时段、多发路段加强显性、灵活用警切实形成全天候全区域整治打击二三轮摩托车(含动)无牌无证、骑乘多人、不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让行、违法会车、违法超车,客运车和面包车超员、非法营运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要充分调动乡镇“两站两员”、村支两委、“一村一助理”的力量,突出抓好农村重点货车、面包车、摩托车的交通违法整治工作。


  (四)要以“1·22”事故为典型案例结合本地交通事故特点,开展广泛宣传。加强农村地区安全宣传,要打通最后一公里,利用村、组周边的三轮摩托车(含)典型事故案例,让群众了解事故的惨烈和违法成本,引发共鸣,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编辑 牟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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