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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检察院奋力谱写建设平安安龙新篇章

来源: 法制生活报 2022年05月18日

  平安建设,政法先行。


  近年来,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始终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工作目标,把助力平安建设融入“加油安龙美美与共”的新安龙建设全局,通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力解决民忧民怨民难、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举措,积极推进安龙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由于工作突出,安龙县人民检察院荣获2019-2021年度“平安黔西南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笃行不怠守护一方安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坚决按照安龙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始终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立足检察职能,严肃查办涉黑涉恶案件,为安龙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该院迎难而上、涤污荡浊。一方面,聚焦本地区农村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侵害基层政权中煽动村民暴力妨害公务、阻碍工程建设、侵害企业生产经营、敲诈勒索企业负责人的恶势力犯罪,共依法向安龙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3人。突出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有机结合,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深挖细查“保护伞”线索,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另一方面,在依法办理黑恶案件的同时注重标本兼治,将打击犯罪与堵漏建制相结合,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刚性约束作用,以检察建议促社会治理,针对黑恶案件背后反映出的治理薄弱环节,共向10余家行业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9份,相关单位均积极予以反馈并进行整改。


  “安龙县人民检察院还着眼长效常治,切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常态化发展,坚持边扫边建。”采访中,安龙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要在深挖根治上下功夫,又要在长效常治上见成效”目标,该院专门制定了《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线索摸排机制》,构建全院一盘棋深挖线索格局。


  “同时,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与县纪委县监委建立《线索移交双向工作机制》,强化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双向反馈移送;与安龙县纪委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工作机制(试行)》,充分发挥监察、公、检、法、司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工作合力,统一执法思想,依法快速有力地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该负责人介绍道。


  延伸触角用心用情为民解烦忧


  平安是民生之首,安全是发展之基。


  近年来,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延伸检察触角,丈量安龙每一片土地,及时发现影响人民安全生产生活的问题线索。一次次能动检察履职,办理的是案件,背后却是炽热的为民司法情怀。


  安龙县招堤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路口因城市排污井盖损害,污水肆虐,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抓住“四号检察建议”制发契机,针对此类现象督促相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排污井盖及配套排污设施的风险排查工作。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安龙县共更换破损井盖8处,疏通城市道路堵塞水篦子18处。


  为维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将视角聚焦到县域内百所中小学校周边小卖铺兜售的各类食品上,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经过一系列走访排查,针对部分产品存在厂家不明、成分不明甚至甜味剂、防腐剂超标的现象,向安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经该局执法检查,县域内50多家校园周边小卖铺30余类“三无”零食全部下架。检察机关主动出击,为安龙县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了有温度的检察力量。


  2019年以来,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出击,统筹民事检察与刑事检察力量,由民事行政部门与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联动,摸排辖区内欠薪线索。截至目前,该院通过向相关部门调取材料、参加农民工讨薪工作联席会、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等方式积极推动农民工讨薪工作,帮助300余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50余万元,解决群众“忧酬烦薪”事,有效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护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近年来,随着安龙经济的发展,不断地吸引着一些外地投资者到安投资创业。到安龙投资的企业在与本土政策文化融合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一些“水土不服”的现象,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时刻以服务本土经济健康向上发展为己任,着力平衡投资企业发展与本土利益之间的矛盾。


  2021年,某公司及其负责人王某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刑事立案,经过审查,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公司及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该公司随即筹措700余万元资金对被毁坏林地进行复土复绿。最终,该公司的复绿方案顺利取得安龙县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多家单位的合格验收。“该案的办理,是安龙检察积极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落实少捕慎诉刑事政策,为维护企业经营,服务和保障安龙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体现。”办理该案的检察官说。


  近年来,为护航助力安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找准发展与安全的平衡点,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主动聚焦民营企业,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打击破坏企业发展犯罪,着力增强企业投资者、经营者发展信心和财富安全感。


  ——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妥善办理涉企民事检察案件,保障企业创新驱动发展。


  ——主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影响企业健康安全发展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为,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其正确履职、改进工作。


  ——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行政争议,让涉企行政非诉案的企业,尽快走出困境。


  平安与发展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将围绕“加油安龙美美与共”的安龙建设新格局,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化社会治理现代化,奋力谱写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安龙新篇章。


张铉钏 记者 任莉
编辑 牟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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