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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 法制生活报 2022年04月20日

  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晴隆县检察院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侧记


  今年2月,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应急管理部制发了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即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号检察建议(下称“八号检察建议”)。


  抓前端,治未病。作为基层检察院,如何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的“八号检察建议”,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来,晴隆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了积极探索。


  发挥“头雁效应”深入企业开展宣传


  3月20日,春寒料峭。一大早,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波就带队前往中营镇裕华煤矿进行走访,并与煤矿相关负责人和驻矿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


  与晴隆县人民检察院以往的类似活动相比,这次走访和座谈不同寻常。


  “这次走访,一是深化政法信访系统‘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活动。二是对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制发的‘八号检察建议’进行解读,介绍检察机关‘四大检察’护航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的举措。”检企双方参会人员坐定,黄波开宗明义,直接进入主题。


  在了解企业建设情况及存在困难、倾听企业对检察机关的司法需求环节,黄波打开笔记本,一边认真听,一边认真记。黄波表示,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大走访活动,全力以赴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助力企业安全生产。


  对“八号检察建议”进行解读后,黄波说:“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希望企业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预警监测设备的投入以及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7天后,为预防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骆平,率队到晴隆县大厂镇全力煤矿开展“八号检察建议”普法宣传工作。这次普法,同样旨在助力煤矿营造良好营商法治环境,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促进企业合法、合规、安全生产。


  “以前我们只知道埋头搞生产,经检察院干警这么讲解宣传,不仅让我们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还对检察机关对于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职能有进一步了解,他们的走访太有意义了。”一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检察机关像这样更多深入企业,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效应”,是晴隆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好“八号检察建议”举措中重要一招。


  据统计,截至目前,结合政法信访系统“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活动,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已深入企业、工业园区宣传宣讲“八号检察建议”相关内容10场(次)。


  巧妙利用平台积极开展宣讲


  3月23日,晴隆县举办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培训会。会议要求,全县53个县直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均要参加。


  对于晴隆县人民检察院来说,这是一大好事。原来,根据培训安排,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波受邀,要在此次培训会上就检察公益诉讼相关知识开展专题培训,助推晴隆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应诉能力提升。


  “这么多部门参加培训会,对于集中宣讲‘八号检察建议’,肯定是不可多得的平台。”黄波说。在培训会举办前,她不仅精心准备了以“汇聚法律监督力量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的检察公益诉讼相关知识内容,同时还对如何宣讲“八号检察建议”进行了精心谋划。


  “‘八号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应急管理部制发的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这份建议,还同时抄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11个有关部门,其目的是督促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共促安全生产治理水平的提升。”培训会当天,在讲解完检察公益诉讼相关知识内容后,黄波对参会人员就“八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宣讲,并呼吁县直各部门和乡镇(街道)都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的意识,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共同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检察院干警的宣讲,专业、有深度,不仅有利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应诉能力的提升,还有力地推动了‘八号检察建议’在各部门的知晓率及落实。”参加培训的一名工作人员说。


  3月31日,在晴隆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案件审查工作协调暨业务培训会上,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查南江就“八号检察建议”制发背景及内容进行了解读,就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案件行刑衔接、证据收集、固定、审查等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


  为了贯彻落实好“八号检察建议”,晴隆县人民检察院一直在巧妙利用各种平台进行及时宣讲宣传。截至目前,该院利用“晴隆检察”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和推送“八号检察建议”相关的信息内容17条(次),不断扩大公众对“八号检察建议”的知晓率。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推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3月31日,在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生命至上安全生产”检察开放日活动上,该院迎来了40余名“特殊的客人”。


  记者了解到,在这些“特殊的客人”中,除了几名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余全是与安全生产领域相关的执法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条线负责人。


  当天,除了参观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已投入使用的黔西南州首家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和贵州省第一批法治教育基地“晴隆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警示教育基地”,了解检察机关着力抓好办案安全的具体做法,40余名“特殊的客人”还参加了在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的由县委政法委组织、检察院牵头、纪委监委公检法齐上阵的安全生产领域案件实务培训会。


  会上,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对“八号检察建议”进行了解读,并对安全生产领域案件证据收集、固定开展了培训,还同与会人员就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等内容进行了交流,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贯彻落实好“八号检察建议”,晴隆县人民检察院不仅巧借平台,还主动出击,实实在在。


  目前,为助推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建议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移送涉安全生产领域犯罪线索1件;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立案办理涉安全生产领域案件8件,发出督促职能部门依法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检察建议3份;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坚决防止在押人员发生脱逃或非正常死亡、社区矫正人员发生脱管、漏管;发挥控告申诉检察职能,积极帮助群众落实诉求,同时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积极开展司法救助。


  此外,晴隆县人民检察院还积极开展“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和企业合规审查工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同晴隆县应急管理局、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协商会签了《晴隆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形成打击合力,帮助企业防控风险,依法保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 喻玉
编辑 牟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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