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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检察院司法为民传递检察温度

来源: 法制生活报 2022年11月02日

  近日,台江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办理了一件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司法救助案,用工作实效传递检察温度,彰显检察机关人文关怀。


  据了解,救助申请人张某抚养其孙子张某某,以张某某亲生母亲吴某用没有支付抚养费的能力,且无法通过诉讼追讨到抚养费为由,于9月初向台江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经承办检察官调阅案卷和走访调查查明:救助申请人张某,今年67岁,与妻子杨某某都是残疾人。一直以来靠政府的低保金和残疾人补助金维持生计,被所在村委会确定为易返贫户、监测户。2018年,其大儿子因病去世,其孙张某某(9岁)由救助申请人张某抚养至今。申请人张某夫妻俩因年迈多病,生活困难,向台江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张某某的亲生母亲吴某用从2018年以来每年支付其1万抚养费。鉴于吴某用的经济情况困难,靠政府救济生活,无力承担申请人追索的抚养费。在法检两院的共同调解下,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张某继续抚养张某某,从调解之日起吴某用每月支付300元的抚养费,至张某满18周岁为止。


  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张某支持起诉案时,发现该案的原告张某的情况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遂及时将救助案件线索移送该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部门进行审查处理。承办部门针对救助申请人家庭的特殊情况,主动作为,引导其提出救助申请,帮助收集救助所需材料,启动救助绿色通道,及时决定予以救助人民币6万元。


  近年来,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强化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以国家司法救助为切入点,加大对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众开展救助工作。做到了应助尽助,并积极推动多元化救助,切实帮助受困群众脱离困境。


吴芳
编辑 牟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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