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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七星关区大银镇“10·30”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警示

来源: 法制生活网 2022年12月27日

  2022年10月30日毕节市七星关区大银镇发生一起死亡2人,伤1人的交通事故。为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毕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毕府办发〔2021〕19号)、《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办公室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道路交通安全层级管理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七星党办发〔2022〕3号)文件要求,依托七星关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成立事故深度调查组,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 “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了事故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查清了肇事车辆、驾驶人存在的问题及相关部门、单位在监管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10月30日,冯X华(男,汉族,26岁,住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燕子口镇新村下组23号驾驶贵F8**25轻型仓柵式货车搭载冯X博、冯X莹、冯X欣、熊X莲由燕子口镇新村村下坝组的家里往大银镇街上方向行驶,8时10分许,当车辆行驶至大银镇保旺村湾子组路段时,车辆碰撞右侧山体后驶出路面,侧翻下道路左侧的农地里,造成冯X博、冯X莹、熊X莲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冯X博、冯X莹经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事故直接原因和暴露出来的问题


  (一)事故直接原因


  经查实,本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冯X华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所驾车辆刮碰道路右侧山体后驶出路面侧翻肇事。


  (二)暴露出来的隐患和深层次问题


  1.“打非治违”工作开展力度不够,大银镇未严格按照省、市、区制定的“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2.“两站两员”建设不完善,大银镇在职在岗只有3名专职协管员,未严格按照(七星府办通〔2016〕196号)文件要求配足配齐5名道路交通安全专职协管员,未压实村警职责,辖区共有九个村警,未认真开展劝导,宣传工作。


  3.大银镇提供的路检路查台账中有违法行为,但是没有体现处罚记录,如10月27日至29日的台账显示有多辆车违法为未系安全带,但是台账上没有体现处罚情况,都是教育放行。


  4.大银镇相关交通管理资料存在造假情况,提供的10月27日路检路查资料和10月29日都对驾驶员陈X举进行了检查,但是基本情况都不一致,提供的10月31日的检查记录中的台账存在严重的问题,车辆保险全部都是买保险到2026年以后,甚至保险买到2039年。


  5.不能提供分管安全副镇长叶X英带队上路相关印证资料。


  6.不能提供复学前对校园周边的交通整治和隐患排查情况。


  对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处理建议


  (一)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建议大银镇人民政府向七星关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由区安委办进行全区挂牌督办,实行一日一调度,一周一检查,一月一考核管理机制。


  (二)相关责任人处理建议


  大银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叶X英。作为分管安全的分管领导,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对辖区路检路查、“人、车”户籍化管理督促指导不到位,建议对叶X英进行约谈处理。


  下一步工作措施


  结合“三车”整治、“一盔一带”守护、“减量控大”等专项行动,进一步针对冬季雨雾、凝冻等恶劣天气情况,公安交警、交通、乡镇(街道)等部门围绕“人、车、路、企”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强“学生复学”期间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同时,区道交办要加大督导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各行业部门落实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乡镇(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压降交通事故风险,全力遏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扭转七星关区事故多发、频发的被动局面。


编辑 牟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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